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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点击次数:1018     发布日期:2018-08-16 16:30:09      作者:不详

       一、党组织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谈话采用“一对一、面对面”方式,做到“四谈”,即谈党性原则、谈思想认识、谈工作情况、谈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党员谈心谈话1次;提倡党员和党员之间进行谈心谈话。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年与联系点支部的党员、群众普遍谈心不少于1次。

      五、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六、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