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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经营户制度
点击次数:1081     发布日期:2018-08-16 16:23:03      作者:不详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与经营户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市场经营状况,更好地服务于经营户和消费者,确保市场繁荣发展,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数量及形式

干部职工应从市场主要行业中选取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经营户(优秀经营户、诚信经营户、不良经营户、困难经营户各占一定比例),作为联系对象。各所所长每人联系10户以上,副所长每人联系8户以上,市场专管员每人联系4户以上,并在市场内张榜公布,建立经营户联系台账。

二、联系内容及要求

干部职工要定期听取对口联系经营户的意见和建议,经常找经营户座谈,全面了解和掌握经营户的经营状况以及家庭生活状况,与经营户交朋友。

(一)联系经营户的工作内容。干部职工一方面要全面了解经营户的经营项目、经营收入情况。了解经营户经营商品的进货流程及商品质量;了解经营户的经营理念及文明经营状况;了解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了解经营户在市场经营中对市场服务所在管理和经营市场中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干部职工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竭尽全力为经营户排忧解难,引导经营户搞好经营,为经营户提供商品信息服务,实现商户和商品的对外有效对接。教育经营户服从市场经营管理,文明经营,共建文明市场。

(二)撰写调研材料。干部职工通过深入市场经营户开展调研后,不定期上报分析报告,全年完成一篇1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分析报告和调研报告要预测市场某些行业的发展趋势,总结市场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等。中心将举办市场调研分析报告交流会,评出优秀稿件,给予奖励。

三、工作督查及措施

(一)为确保干部职工联系经营户工作取得实效,中心督查组和考核办将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干部职工在联系经营户工作过程中按要求做得好的,并且对经营户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能及时有效解决,经营户反映对此项工作做得良好的干部职工,中心给予一定的专项奖励。

(三)对在联系经营户过程中对经营户提出的合理化建设和意见敷衍了事,持应付态度的,既不解决实际问题,又不向经营户作出解释和说明原因的,一经查实,中心将给予处罚。

(四)中心每半年对干部职工联系经营户工作进行一次调查问卷。对干部职工的调查问卷结果作为考试成绩分数计入岗位绩效考核总分。对经营户的调查问卷成绩分数计入部门绩效考核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