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习 制 度
一、学习的分类
⒈政治学习。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指示和中央、省、市的方针、政策等。
⒉业务学习。包括业务知识学习、业务技能培训等。
⒊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包括各种函授学习和干部培训等。
二、学习的形式
⒈集中学习;
⒉派出学习;
⒊自学。
三、学习的时间
每周星期五下午为干部职工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予变动。
四、学习的组织实施
㈠集中学习由中心或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由人事科考勤,各部门由综合办公部门考勤。分散学习由部门考勤。
㈡派出学习由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要求有考察报告。
㈢自学一般由职工结合本职工作自行安排,要求要有学习心得。
五、纪律要求
学习时,不得缺席,不得会客,按要求控制使用通讯工具;每个干部职工都要有学习记录本,并认真做好笔记。